2016年辽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通知
关于2016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党组(党委),有关高校:
一、 选聘对象、条件和数量
选聘对象为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二、选聘的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四、管理和服务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考虑到基层实际情况特别是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和管理创新的需要,可以把选聘的女生安置到城市社区任职。
五、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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