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怒江州事业单位招聘379人公告
2017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7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文件规定和全州各级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17年全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379人。其中:州直60人,泸水市90人,兰坪县57人,福贡县75人,贡山县97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7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具体招聘信息请登陆怒江党建网(http://www.njzdj.cn)怒江大峡谷网(http://www.nujiang.cn)、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jzrsj.gov.cn)查询或查阅4月5日出版的《怒江报》。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1、报考对象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
五、报考比例
1、每个岗位的报名并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数原则上不低于3: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的1:1可以开考,但若在"其他招考条件要求"栏设置了条件的岗位,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学历要求专科的卫生临床类岗位2:1可以开考;学历要求专科的特设较少民族岗位2:1可以开考;定向招聘岗位1:1可以开考;其它岗位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
六、考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笔试总分300分。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
八、聘用程序
1、面试结束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考生合成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九、纪律
考试工作中,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的规定,切实做好招聘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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