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德宏州事业单位招聘214人公告
2017年德宏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文件精神,经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德宏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7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4人,其中:定向招聘三项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26人。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一)普通岗位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17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七、考生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2017年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件正在办理的,可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原件,要求为德宏户籍生源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证明的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报考州直部门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教育、卫生等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报考各县(市)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市)教育卫生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数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成绩递补,跨年不再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可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
(一)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州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
(一)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德宏州(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
十二、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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