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曲靖事业单位招聘839人公告
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招聘计划)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7〕3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公告
(一)曲靖市2017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计划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39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77人、各县(市、区)762人(麒麟区117人、沾益区88人、宣威市83人、马龙县60人、富源县87人、陆良县114人、师宗县117人、罗平县48人、会泽县48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
六、笔试政策性加分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规定,只对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符合加分条件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予以笔试政策性加分。
七、学历认定
(一)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在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或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考工作主管机关须对拟体检、考察或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九、面试
(一)需要面试的,市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的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5月19日前报经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批准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面试合格的人员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告。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还相同则再次组织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免笔试的岗位,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再次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十一、公示和录(聘)用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或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十二、纪律和监督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