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红河州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考核招聘33人公告
红河州2017年关于从任职满2个聘期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委办公厅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云办通〔2016〕66号)、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云组发〔2016〕20号)、州委组织部等2部门联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以前选聘任满2个聘期未就业大学生村官流动工作的通知》(红组通〔2017〕1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州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拓宽大学生村官分流、就业渠道,全州将从任职满2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33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
全省统一选聘且任职满2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四、 考核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州招聘33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五、考核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五、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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