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中烟工业公司考试时政热点:“中国之治”的八大新论
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中国之治”的八大新论
作者: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许耀桐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题,集中研究了国家制度建设完善和国家治理现代化问题。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近两万字,大气磅礴,长风浩荡,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顶层设计、全面部署,是开创“中国之治”的宣言书,开辟了全新境界。《决定》对“中国之治”形成许多新认识、新观念,主要提出八大新理论。
“战略任务”论
《决定》第一次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2013年后又把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地联系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两句话是一个整体,制度是方向,治理是方式,二者相辅相成,使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有了深入理解。但是,总的来说,我们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前,还只是把它作为改革的一项工作来认识和看待的。现在,把它提升到重大战略的层面就完全不一样了。战略,是最高层次的决策和部署,是统揽一切工作的指南。
“总体目标”论
《决定》第一次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是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个全新命题,把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就是说,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时只是作为“四个全面”中的一个方面的目标而已。现在,随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升到战略层面,它构成了总体目标。由“总目标”变为“总体目标”,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反映了地位、作用的根本变化。
“三步走”论
《决定》第一次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目标“三步走”的时间表:第一步,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第二步,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步,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三步走”的规定,是与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个阶段,相对应、相一致的,即:在我们党成立一百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候,国家制度建设取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明显成效;在2035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一阶段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候,国家制度将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候,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制度将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三步走”,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朝着“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更加巩固”不同阶段发展的进程。
“显著优势”论
《决定》第一次提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共13个方面。完善国家制度和推进国家治理的宏伟战略,是中国共产党肩负的神圣历史使命。毫无疑义,这一战略任务无比繁重艰巨,完成这一战略任务,需要全党和全国人民做出不懈的努力。当然,应该肯定的是,我们也同时具备着完成这一战略任务的显著优势,充满了必胜的信念。这13个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涵盖经济、政治、行政、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和军队、外交、党的领导等诸多领域,形成了全方位优势和叠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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