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中烟工业公司考试时政热点:“中国之治”的八大新论(2)
“坚持和完善”论
13个“显著优势”对于“中国之治”是一个客观存在,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有利因素和条件,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天然地、毫不费劲地获得这些优势。恰恰相反,需要我们厉兵秣马、奋发有为、积极进取,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才会转化为巨大的治理效能。因此,对应着13个“显著优势”,《决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13个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这13个“坚持和完善”,就是实现“显著优势”的推动力与转换器,是“显著优势”生根落地的根本保障。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论
以往普遍的提法是“党的领导制度”,现在加上体系二字,表明它不是一个制度,而是由多个制度组成。为此,《决定》概括了六个制度。在纳入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六个制度中,首次提出了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明确规定了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提出要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要求增强领导干部的“九本领”,即: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增强斗争本领。
“人民当家作主民主”论
《决定》第一次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着眼于“八民主”“七个协商一个体系”。“八民主”即: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七个协商一个体系”,即: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一个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由此形成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宏富广阔的民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论
以往在党的文件中出现的是“行政管理体制”或“行政体制”“行政体制改革”概念,现在第一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过去将“行政管理体制”或“行政体制”置于政治体制之下,构成政治体制一个组成部分,行政体制改革也是作为从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方面。现在不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可以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相并列,可以构成单独一个体制。
信息来源:http://theory.gmw.cn/2019-11/18/content_33327359.htm
原作者: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许耀桐
原标题:“中国之治”的八大新论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