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农村信用社|农商行考试面试热点:“穿山甲公子”公然炫耀的是特权
一条陈年旧微博突然被翻出来,震惊了网友,也让穿山甲成为热门话题。2015年7月15日,博主@Ah_cal发微博称,自己在广西考察期间,在当地“李局长”、“黄书记”的邀请下,在其办公室吃了煮穿山甲,并表示:“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的爱上这野味了!”
穿山甲是一种濒危的野生动物,多年前就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在2016年9月28日,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方大会上,全部8种穿山甲物种被从CITES附录II提升至附录I,从而在全球范围内禁止对穿山甲及其制品的一切国际商业贸易。
那些迷信穿山甲有“神奇功效”的国人,为穿山甲的濒危负有相当责任。国内的穿山甲种群已经商业性灭绝,国际上非法贩卖的穿山甲大部分也是满足了亚洲消费者的食用和药用需求。
每一次新闻报道都是普法与生态保护宣传,“穿山甲吃不得”日渐成为一项文明常识。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公然炫耀吃穿山甲的行为才会引起轩然大波。
穿山甲的所谓药用价值,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由“穿山甲会打洞”引发的联想,自然是无稽之谈。那么吃穿山甲又是出于什么心理?
理性来看,吃珍稀野味实在是一桩蠢事。野味普遍十分昂贵,野生动物却并不具备额外的营养价值。由于不少野生动物携带未知的微生物和寄生虫,还会产生健康风险。
然而,不少人仍然痴迷于把穿山甲之类的野味端上餐桌。根源在于部分人的畸形心理,他们认为消费野生动物有面子、有地位。吃的是野味,享受的是特权感觉。野味在一些“高级场合”便具有了特殊的含义,所以吃上穿山甲才会成为一件值得炫耀的事。
公职人员的野味消费通常与腐败联系密切。中纪委曾通报某市原市委书记“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该市委书记嗜好野味,吃过“穿山甲、焖蛇、金钱龟、东青斑、金枪鱼等”,所有这些消费都由企业老板买单。广东番禺还曾查处一家专供官员吃野味的内部食堂。
和所有野生动物一样,穿山甲的神奇之处不在餐桌而在大自然。滥吃野味非但不光荣,反而是耻辱的标记;公然炫耀“特权”,同样也是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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