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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南方电网考试公基:唐朝政治制度一览

来源: 2020-01-17 22:46

一、唐朝官制

  (一)中央官制

  1. 三省六部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中书省在唐代曾一度称为内书省、西台、凤阁和紫微省,最重要的是负责诏令起草工作,要由中书舍人实际负责,因此中书舍人被视为文学之士担任的最高职务。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被称为东台、鸾台和黄门省。负责对诏令的审议与封驳,即拥有封还皇帝诏书和驳回臣下章奏的权力。

  尚书省是唐代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之下又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Ø吏部主要负责官吏的铨选、考课、封爵和勋赏;

  Ø户部主要负责户籍、土地、赋役、仓储和市易;

  Ø礼部主要负责科举考试和礼仪、祭祀;

  Ø兵部主要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

  Ø刑部主要负责刑狱和财政审计;

  Ø工部主要负责国家土木工程和屯田、水利。

  三省的长官相当于秦汉的宰相。三省六部制把宰相之职一分为三,避免了权臣专权,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2. 九寺五监

  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为“九寺”,以及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为“五监”,实际上是接受尚书省指令的下级事务机构。九寺的长官称为卿,总称为九卿,国子监的长官称为祭酒;都水监的长官称为使者;少府、将作、军器监的长官都称为监。

  3. 御史台

  御史台,负责监督各级行政机构对国家政令的实施,以及对违犯朝廷法纪和律令的官吏进行纠举和弹劾,即“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

  在唐代的朝廷官制系统中,中书、门下两省与尚书省六部、九寺五监、御史台一起,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朝政决策一执行一监察系统,是唐皇朝的核心机构。

  4. 其他机构

  秘书省是掌管皇家图籍档案的机构。

  十六卫是武官系统。前十二卫均管辖府兵,后四卫不辖府兵,负责京城和宫殿诸门警卫以及皇帝的贴身宿卫。十六卫直接统属于皇帝,但他们没有调兵的权力。需要命将出征时,一般由皇帝和宰相议定后,颁发诏令到兵部,由兵部再发下符契,与诏令一起同时颁下各折冲府或州郡发兵。

  东宫官是皇太子的下属宫廷机构,其设置模仿朝廷的结构:其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总称三太)和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总称三少)是太子的导师,设詹事府总管东宫官吏和政事,相当于中书门下和尚书省六部。设崇文馆,掌图书经籍;司经局掌校刊经史;设有十率府,下辖一定数量的府兵,作为太子的禁卫部队。

  (二)地方官制

  唐代的地方行政系统,在唐代前期,采用州、县二级制。到唐代中期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道在唐代前期,是一种监察区。同时出现了新的二级行政区——府。

  二、唐朝兵制

  府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由西魏建立,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唐玄宗天宝年间停废,历时约二百年。

  唐朝将民众户口分九等,据当时法令,下三等民户没有当兵资格,只在上等中等之中,自己愿意当兵的,再由政府挑选。当兵人家的租庸调被豁免,但兵士无饷给,一切随身武装,也由兵士自办。可以说非富户、年轻力壮者无法当兵。军府所在有地团,兵士不能随便迁徙出界;平时务农,农闲练武,有事出征。

  三、唐朝土地制度

  均田制是北魏孝文帝至唐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的土地制度,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至德宗年间被“两税法”取代。

  均田制的实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减少了田产纠纷,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因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四、唐朝赋税制度

  (一)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唐时实行的赋税制度,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此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人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租即田租;庸则是替政府服劳役,可以纳绢来代役;调是户调,男丁随乡土所产而纳。租庸调制中以纳绢来代役的方法,使农民在有土地耕种的同时保证了有充足的农耕的时间,不会因为长期服役在外而耽误农时,推动了农业的发展。

  (二)两税法

  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分夏、秋两季征收,“租庸调”和一切杂捐、杂税全部取消,但丁额不废。两税法是唐中期对当时赋役制度较全面的改革,它以财产的多少为计税依据,不仅拓宽了征税的广度,增加了财政收入,同时简化了税目和手续,相对地使税收负担比较公平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贫苦人民的税收负担。

  【例1·判断】隋唐时期的官制中尚书省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中的礼部是掌管国家的典章法度、祭祀、学校。( )

  【答案】正确

  【解析】隋文帝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在中央设置尚书、门下、内史三省。内史省是决策机构,长官叫内史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长官叫纳言;尚书省是执行机构,处理全国行政事务,长官叫尚书令,副长官叫左、右仆射。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礼部,掌管国家典章法度、祭祀学校、科举、接待外宾等事务。故本题判断正确。

  【例2·单选】下列历史顺序正确的一项是( )

  ①均田制②班超出使西域③巨鹿之战④蔡伦改进造纸术⑤两税法实行

  A. ②③④⑤①

  B. ②④③①⑤

  C. ③②①④⑤

  D. ③②④①⑤

  【答案】D

  【解析】“巨鹿之战”发生在秦末时期(公元前207年)。东汉永平十六年(73年),明帝派遣班超出使西域。东汉和帝元兴元年(105年),宦官蔡伦改进民间造纸方法。“均田制”是北魏至唐朝初期的土地制度。两税法是唐中期(780年)开始实施的赋税制度。故本题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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