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农村信用社考试知识点:知识学习的类型
知识学习的类型
知识学习的分类这个知识点在陕西教师招聘考试中主要是以客观题的形式来考,主要以举例子的形式出题,考查学生对于知识学习分类的理解情况。因此,掌握每一种分类的主要特征是做题的首要条件。
根据知识本身的复杂性的程度不同,可以将知识学习分为三种形式,即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1.符号学习
符号学习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即学习符号本身代表什么。符号学习又分为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例如,“tan”代表在三角函数中代表正切,这种符号就属于非语言符号学习。符号学习的主要内容是词汇学习。例,“狗”这个符号,对初生儿童是完全无意义的,在儿童多次同狗打交道的过程中,儿童的长辈或其他年长儿童多次指着狗(实物)说“狗”,儿童逐渐学会用“狗”(语音)代表他们实际见到的狗。我们说“狗”这个声音符号对某个儿童来说获得了意义,也就是说,“狗”这个声音符号引起的认知内容和实际的狗所引起的认知内容是大致相同的,同为狗的表象。
2.概念学习
概念学习就是获得概念的一般意义,即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通常是用一个名词来予以表征或概括的。例如,学习“三角形”这一概念,就是要掌握三角形有三个角和三条相连接的边这样两个共同的关键特征,而与它的大小、形状、颜色等特征无关。只要抓住了这两个关键特征,就掌握了这个概念的一般意义,这就是概念学习。“三角形”就成了代表概念的名词。可见,概念学习需要符号或词汇学习,但比符号学习更为复杂。中小学生在掌握概念时,其学习往往是分步的,一般是先达到符号学习水平,再提高至概念学习水平。
3.命题学习
命题学习分为两类。一类是非概括性命题,只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特殊事物之间的关系,如“北京是中国的首都”,这个句子里的“北京”代表特殊城市,“中国的首都”也是个特殊对象的名称,这个命题只陈述了一个具体事实。另一类命题是概括性命题,表示若干事物或性质之间的关系,如“圆的直径是它的半径的两倍”,这里的倍数关系是普遍的关系。不论表示特殊关系的命题还是表示普遍关系的命题,它们都是由单词联合组成的句子表征的,因此在命题学习中也包含了符号表征学习。由于构成命题的单词一般代表概念,所以命题学习实质上是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或者说,学习由几个概念联合构成的复合意义。
练习题:
单选题
以下属于符号学习的是( )。
A.北京 B.北京人
C.北京小曲 D.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知识学习的类型,根据知识的复杂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A选项,北京是一种简单的词汇,它特指一座城市,并没有反应一类事物的特征,因此属于一种符号学习;
B选项,北京人是一类事物的总称,在北京生活的拥有北京户籍的或者直系亲属拥有北京户口的等等这些人都可以是北京人,因此属于概念学习;
C选项,北京小曲也是一类事物的总称,北京小曲是一种古老的传统曲艺。从明、清流行的一些唱本,从《北平俗曲略》等一些有关的资料,可以见到明清时期在北京流行的时调小曲名目繁多、色彩各异,而且流传深入到社会各层。一些晋京的昆曲、乱弹演员,除擅长南北曲外,有的也兼工小曲。因此依然属于概念学习;
D选项,北京市中国的首都,这是两种事物间的关系,属于命题学习,这个句子里的“北京”代表特殊城市,“中国的首都”也是一个特殊对象的名称,这个命题只陈述了一个具体事实,因此属于非概括性命题;
故本题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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