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职培•广西
国电

2020广西农村信用社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须知要点200条(116):法的概念

来源: 2020-02-13 23:01
法的概念

通说认为,法的概念可以表述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经过必要的程序通过,能够反应统治阶级意志,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

法的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着被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在社会主义社会是工人阶级为首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它通过确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所谓“被奉为法律”就说明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意味着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是国家意志,但不等于说国家意志都是法。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的强制力不同于其他组织的强制力。国家强制力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针对的主要是被统治阶级。

(4)法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

法是由规范构成的,法这种规范又有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特点,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这是主导的方面,但作为上层建筑的东西,不能不包括文化的内容,凝结着人们调整社会关系的智慧、知识和经验。法的内容既有意志的方面,又有经验、知识的方面,前者占支配地位,后者是前者的“载体”。法除了具有社会政治的内容以外,也还有专门法律内容。法的社会政治内容直接反映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的要求。专门法律内容则是为这些要求服务的法律手段。关于法的概念,剥削阶级法学家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说法,形成许多学派,但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条件的局限,他们的概念不可能揭示法的本质,至多只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法的某些形式特征。只有马克思主义法学者揭示了法的本质和法的特征,从而提出了法的科学概念。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直播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相关推荐
热门排行
长理职培微信公众号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CLZP66
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