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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农村信用社考试:刑法中经常易混罪名之区分

来源: 2020-02-20 21:22

在刑法考试中一些传统罪名成为出题者较为青睐的对象,尤其是一些罪名之间的区分让出题者屡试不爽。在这些罪名中最爱考查的是抢劫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盗窃罪及其之间的区分。由于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罪名,在此对于他们的概念性的知识就不做介绍了,下面就这几种罪名的区分稍作介绍。

一、抢劫罪与绑架罪

1、区分

(1)简单区分:三角关系还是两角关系。抢劫罪发生在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二者间的犯罪,被强制的人和交付财物的人是同一人,也即被害人是同一个人;绑架罪发生在行为人、被绑架人、被勒索人之间,是三者之间的犯罪,被绑架人和被勒索人不是同一个人。

(2)核心区分:抢劫罪的行为可以表现为劫持被害人,绑架罪的行为也可以表现为劫持被害人。二者核心区分在于主观目的不同:抢劫罪:行为人是带着向被害人勒索财物的目的而劫持被害人;绑架罪,行为人是带着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的目的而劫持人质。注意:这个勒索财物的目的是否实现,影响抢劫罪的既遂,但不影响绑架罪的既遂。

(3)联系:绑架罪的第二步是敲诈勒索财物,也即利用第三人的恐惧心理,向第三人勒索财物。但这一步完全可以演变为压制第三人的反抗,第三人因不敢反抗而被迫交付财物从而构成抢劫罪。

例、乙带着女儿丙(4岁)逛街。甲一把将丙劫持过来,用刀架在丙的肩膀,威胁乙不给一万元就要孩子的命。二人对峙了五分钟。眼看甲的刀已致丙流血,乙终于向围观的群众借到一万元交给甲,甲才放了丙。此时甲的行为就构成了对第三人的压制,构成抢劫罪。

试题练习:甲持刀将乙逼入山中,让乙通知其母送钱赎人。乙担心其母心脏病发作,遂谎称开车撞人,需付5万元治疗费,其母信以为真。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抢劫罪 D、诈骗罪

【答案】B。解析:在题目中行为人甲有利用第三人对人质的担忧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的行为,且并没有构成对第三人的压制,所以其构成绑架罪。故本题答案为B选项。

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分

本质区别:被害人意志自由被剥夺的程度不同。抢劫罪,行为人完全剥夺被害人的意志自由,使其无法反抗。敲诈勒索罪,行为人没有完全剥夺被害人的意志自由,给被害人留有一定的选择自由。

具体分析:

1、暴力情形。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都可以通过暴力手段实现。具体区分:抢劫罪的暴力要求达到足以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敲诈勒索罪的暴力不要求达到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只要求达到使对方心理恐惧即可。

例、甲是中学小霸王,在放学路上,扇同学乙一耳光,乙嘴角流血。甲对乙说:“怕不怕,怕了就给点钱。”乙害怕,认为惹不起甲,便给钱。甲成立敲诈勒索罪。当然,若甲扇一耳光后拿把刀声称不给钱就捅死你,乙的恐惧已经达到被压制反抗的程度,则甲已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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