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中烟工业考试时事新闻:“一带一路”是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中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强调,共建“一带一路”顺应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内在要求,彰显了同舟共济、权责共担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案。“一带一路”把握全球治理体系演进逻辑,坚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充分彰显六大“中国观”,即维护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世界秩序观,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以义为先、义利相兼的正确义利观。这为完善全球治理、开辟人类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提供了新思路。
现行国际秩序由美西方在二战后主导建立,在当今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际,美西方全球治理理念与做法仍然沉湎于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干涉主义、保护主义等陈旧范式,机制封闭化、规则碎片化、合作排他化等问题突出,代表性、包容性和公正性不足,越来越难以适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普遍诉求。
五年来,我国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和平而非战争,发展而非贫穷,开放而非封闭,合作而非对抗,共赢而非独占”的中国全球治理实践,回答了霸权主导的治理模式失灵之后国际体系如何运作的时代之问。共建“一带一路”正在成为我国参与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
坚持伙伴关系,走和平之路。“一带一路”胸怀各国人民追求和平发展的共同梦想,坚持对话不对抗、结伴不结盟的伙伴关系,日益凝聚起各方合力共建“一带一路”的国际共识,编织起以亚欧非为中心的合作网络。五年来的实践表明,共建“一带一路”国际认同日益增强,合作伙伴越来越多,目前已有10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我国签署了118份合作协议,“一带一路”倡议及其承载的共商共建共享的核心理念也已纳入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上合组织等重要国际机制的决议或成果文件。随着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众多国家政策协调不断加强,发展战略实现对接,“一带一路”朋友圈加速从亚欧大陆向非洲、拉美和加勒比、南太平洋地区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伙伴正在聚焦重点、精雕细琢,共绘精谨细腻的“一带一路”“工笔画”。
坚持发展导向,走繁荣之路。“一带一路”聚焦发展这一根本性问题,寻找各方利益契合点和发展最大公约数,不断促进全球经济的开放与发展,推动沿线国家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共享成果,努力打造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的最广泛国际合作平台。五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贸易总额累计超过5万亿美元,成为25个相关国家最大贸易伙伴;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直接投资超过700亿美元,年均增长7.2%;与相关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超过5000亿美元,年均增长19.2%;我国企业在相关国家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共82个,累计投资289亿美元,入区企业3995家,上缴东道国税费累计20.1亿美元,为当地创造24.4万个就业岗位;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79项成果绝大多数已经完成或转为常态工作。“一带一路”为破解全球发展难题、实现各国共同发展开辟了新路径,被誉为“最大规模的全球经济振兴计划”。
坚持包容思维,走开放之路。一是合作理念开放包容,共建“一带一路”是经济合作倡议,不是搞地缘政治联盟或军事同盟;是开放包容进程,不是要关起门来搞小圈子或者“中国俱乐部”;是不以意识形态划界,不搞零和游戏,只要各国有意愿,我们都欢迎。二是合作空间开放包容,共建“一带一路”立足亚欧非,面向全世界,致力于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三是合作内容开放包容,“五通”是重点领域,同时重视解决发展失衡、治理困境、数字鸿沟、分配差距等国际社会普遍面临的重大问题。四是合作方式开放包容,“一带一路”致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开放体系,通过双边、三方、区域和多边合作降低制度交易成本,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我国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机制化,并从2018年起每年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进一步释放中国发展红利。
坚持开拓意识,走创新之路。“一带一路”建设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努力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探索构建适应新时代的全球治理和国际合作新模式。一是提升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为发展中国家营造更为有利的外部条件,使发展中国家能够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发挥作用并从中受益。二是引领新型经济全球化发展,推动打造富有活力的增长模式、开放共赢的合作模式、公正合理的治理模式、平衡普惠的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三是维护多边体制权威性和有效性,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体系,主动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四是推进数字丝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领域合作,共同打造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世界经济挖掘新的增长动能。五是坚持绿色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与完善,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文化共兴,走文明之路。五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建立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人文交流合作机制,人文交流共识不断增多,平台更加多元,渠道更加畅通,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人文交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持续增强。中俄、中美、中欧、中英、中法、中印尼、中南非、中德等八个副总理级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稳步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全部签订政府间文化交流合作协定,每年向相关国家提供1万个政府奖学金名额,在51个沿线国家设立了134所孔子学院和130个中小学孔子课堂,与53个沿线国家建立起734对友城关系,与24个沿线国家签订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与24个沿线国家实现公民免签或落地签。“一带一路”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沿线国家民众正在形成一个相互欣赏、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人文格局,为全球人文治理与文明交流互鉴提供良好示范。
《光明日报》(2018年10月10日12版)
原标题:“一带一路”是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中国方案
现行国际秩序由美西方在二战后主导建立,在当今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际,美西方全球治理理念与做法仍然沉湎于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干涉主义、保护主义等陈旧范式,机制封闭化、规则碎片化、合作排他化等问题突出,代表性、包容性和公正性不足,越来越难以适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普遍诉求。
五年来,我国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和平而非战争,发展而非贫穷,开放而非封闭,合作而非对抗,共赢而非独占”的中国全球治理实践,回答了霸权主导的治理模式失灵之后国际体系如何运作的时代之问。共建“一带一路”正在成为我国参与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
坚持伙伴关系,走和平之路。“一带一路”胸怀各国人民追求和平发展的共同梦想,坚持对话不对抗、结伴不结盟的伙伴关系,日益凝聚起各方合力共建“一带一路”的国际共识,编织起以亚欧非为中心的合作网络。五年来的实践表明,共建“一带一路”国际认同日益增强,合作伙伴越来越多,目前已有10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我国签署了118份合作协议,“一带一路”倡议及其承载的共商共建共享的核心理念也已纳入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上合组织等重要国际机制的决议或成果文件。随着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众多国家政策协调不断加强,发展战略实现对接,“一带一路”朋友圈加速从亚欧大陆向非洲、拉美和加勒比、南太平洋地区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伙伴正在聚焦重点、精雕细琢,共绘精谨细腻的“一带一路”“工笔画”。
坚持发展导向,走繁荣之路。“一带一路”聚焦发展这一根本性问题,寻找各方利益契合点和发展最大公约数,不断促进全球经济的开放与发展,推动沿线国家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共享成果,努力打造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的最广泛国际合作平台。五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贸易总额累计超过5万亿美元,成为25个相关国家最大贸易伙伴;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直接投资超过700亿美元,年均增长7.2%;与相关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超过5000亿美元,年均增长19.2%;我国企业在相关国家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共82个,累计投资289亿美元,入区企业3995家,上缴东道国税费累计20.1亿美元,为当地创造24.4万个就业岗位;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79项成果绝大多数已经完成或转为常态工作。“一带一路”为破解全球发展难题、实现各国共同发展开辟了新路径,被誉为“最大规模的全球经济振兴计划”。
坚持包容思维,走开放之路。一是合作理念开放包容,共建“一带一路”是经济合作倡议,不是搞地缘政治联盟或军事同盟;是开放包容进程,不是要关起门来搞小圈子或者“中国俱乐部”;是不以意识形态划界,不搞零和游戏,只要各国有意愿,我们都欢迎。二是合作空间开放包容,共建“一带一路”立足亚欧非,面向全世界,致力于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三是合作内容开放包容,“五通”是重点领域,同时重视解决发展失衡、治理困境、数字鸿沟、分配差距等国际社会普遍面临的重大问题。四是合作方式开放包容,“一带一路”致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开放体系,通过双边、三方、区域和多边合作降低制度交易成本,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我国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机制化,并从2018年起每年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进一步释放中国发展红利。
坚持开拓意识,走创新之路。“一带一路”建设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努力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探索构建适应新时代的全球治理和国际合作新模式。一是提升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为发展中国家营造更为有利的外部条件,使发展中国家能够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发挥作用并从中受益。二是引领新型经济全球化发展,推动打造富有活力的增长模式、开放共赢的合作模式、公正合理的治理模式、平衡普惠的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三是维护多边体制权威性和有效性,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体系,主动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四是推进数字丝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领域合作,共同打造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世界经济挖掘新的增长动能。五是坚持绿色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与完善,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文化共兴,走文明之路。五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建立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人文交流合作机制,人文交流共识不断增多,平台更加多元,渠道更加畅通,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人文交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持续增强。中俄、中美、中欧、中英、中法、中印尼、中南非、中德等八个副总理级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稳步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全部签订政府间文化交流合作协定,每年向相关国家提供1万个政府奖学金名额,在51个沿线国家设立了134所孔子学院和130个中小学孔子课堂,与53个沿线国家建立起734对友城关系,与24个沿线国家签订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与24个沿线国家实现公民免签或落地签。“一带一路”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沿线国家民众正在形成一个相互欣赏、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人文格局,为全球人文治理与文明交流互鉴提供良好示范。
《光明日报》(2018年10月10日12版)
原标题:“一带一路”是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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