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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农信社|农商行考试公基模拟练习题(3)

来源: 2020-02-26 21:36
【练习题】
16.司机于某驾车运货途中,道路突然塌陷,致使汽车翻车,将路边一行人砸死。于某的行为应认定为:
A.交通肇事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B.意外事件
D.过失致人死亡罪
17.甲和乙是邻居,关系不太好,一日,丙(甲的儿子)和丁(乙的儿子)在门外吵起来了。丁骑在丙身上打骂,甲听见儿子在门外哭,立马跑出去,看到儿子被丁骑在身上打,甲一手把丁从儿子身上扯下来,不料用力过度,丁被墙边的石头造成头部重伤,请问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A.防卫过当
B.故意伤害罪
C.紧急避险
D.正当防卫
18.甲某与乙某素有仇恨,甲某在日记中表示一定要杀死乙某,并列出几种杀人手段。甲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不构成犯罪
D.犯罪中止
19.“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一项要求?
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程序正当
D.诚实守信
20.下列各级人民政府中,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其派出机关的是:
A.重庆市人民政府
B.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
C.武汉市人民政府
D.天津市静海镇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16.【答案】B。解析:本题中道路突然塌陷属于不能预见的因素,而不是行为人的过失或者故意造成客观上的危害结果,所以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故本题答案选B。
17.【答案】A。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此可知,构成正当防卫应当满足五个要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具有防卫意识,针对侵害人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根据《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本题中,甲因丁被丙骑在身上打骂,而将丙用力扯下,造成丙头部重伤。甲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且造成了丙的头部重伤,符合防卫过当。故本题答案选A。
18.【答案】C。解析:犯意表示一般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与犯意表示的最本质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促进作用的行为,因而对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构成了现实的威胁;而犯意表示并没有为实行犯罪起促进作用,只是单纯流露犯意的行为,对刑法所
保护的客体没有构成现实的威胁,不属于犯罪。本题中,甲只是在日记中表示要杀死乙,并没有开始准备工具或者为杀乙而制造条件,属于典型的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答案选C。
19.【答案】A。解析:由题干“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这是对“行政机关”的行为作出的规定,并且要求依法进行,显然是合法行政的要求。A项正确。“合理行政”是指执法程度。B项错误。“程序正当”只片面地叙述了程序问题。C项错误。“诚实守信”是民法方面的一般原则,与题目不符。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
20.【答案】B。解析: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故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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