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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方电网面试热点:擅自断路,乡村防疫的“非常”之举

来源: 2020-03-25 20:49
1月28日,公安部召开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专题会议强调: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依法稳妥处置,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会上强调的这一点很有针对性。这些天,部分地方尤其是一些村镇为了防控疫情,可谓“严防死守”,村子的大喇叭里连续播放着“不走亲戚不串门”的要求,“带病回乡不孝儿郎”等条幅也走红网络。此外,不少村子采取了“封村”措施,在村口安排专人值守;更有甚者,一些村挖断村口道路,强行进行物理防御。

疫情就是命令。我国农村目前的医疗水平与城市相去甚远,抵抗疫情的能力偏弱,在这种背景下,有些矫枉过正,其实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点应得到社会理解。但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防疫工作仍要坚守法律的准绳。切断道路并非切断疫情的必要途径,却有可能自乱阵脚,因小而失大。法律之所以为法律,就是即便在极端情况下也能够保障秩序的稳定和民众的最大利益,自我封闭、以邻为壑看似架势十足,其实是对他人正常权利的折损,也可能削弱整体的抗风险能力。

面对疫情,不少人认为,为了村民安全,我们有权“封村”。但这是目的与手段的较量。目的和手段应当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即限制权利的手段应当与所追求的目的相均衡。国家卫健委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中明确区分了“社区未发现病例”“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传播疫情”这三种等级的社区疫情,只有进入到第三种疫情时才涉及封锁社区和村落的问题。在当前,对返乡、流动人员(尤其是武汉返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对病人和疑似病例进行诊断治疗,许多村落完全能够防控疫情,而不必用影响更为严重的“封村”、断路措施。

早在2003年非典疫情时期,一些地方就曾经发生过封路、挖断路的问题,当时中央也明确表态坚决制止这种反应过激、涉嫌违法的行为。诚然,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村民自治的前提是“依法自治”。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已经对封锁疫区、关闭场所作出了明确规定,擅自封村,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

材料原标题:不得擅自“断路”:乡村防疫需依法而行

材料来源:新华网

【题目】

结合材料,谈谈你对部分地区自行封路封村这一做法的看法。

【参考要点】

1.结合背景分析部分农村“封村”做法的目的及意义

(1)疫情当前,减少人员流动,防控疫情,阻断传播途径。

(2)农村地区的医疗水平与城市相去甚远,抵抗疫情的能力偏弱,部分地区“不得已而为之”。

(3)农村过年走家串户情况较多,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能够减少甚至杜绝此种情况发生。

2.分析这一做法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1)未经批准的封路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擅自封村,不符合法律规范。

(2)有可能使得部分地区自乱阵脚,损害他人正当权利,也可能削弱整体的抗风险能力。

(3)严重影响民众的正常生活、合理出行以及重点医药物资的运输。

3.提出解决对策

(1)对返乡,流动人员进行居家隔离,对病人和疑似病例诊断治疗。不可简单粗暴封村了事。

(2)上级部门要及时管理,做好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3)对已经出现的,要及时制止,保障绿色通道的通畅。非常之时当行非常之事,但不可行非法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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