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第四章辅导(3)
4.1公司治理
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银行的投资者为了实现对银行控制并获得良好回报,针对银行运作所设计的各种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制度安排的总和。
4.1.1公司治理的主体
银行公司治理的主体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
2.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注册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
3.高级管理层
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等组成,对董事会负责。
4.监事和监事会
监事会外部监事的人数不得少于两名。
4.1.2利益相关者
除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外,商业银行的利益相关者还包括存款人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
4.1.3信息披露
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中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
4.2资本管理
4.2.1银行资本的概念与作用
1.银行资本的概念
从不同的角度看,银行资本的定义不尽相同。
(2)监管资本
(3)经济资本、风险资本
2.银行资本的作用
(1)满足银行正常经营对长期资金的需要。
(2)吸收损失。
(3)限制银行业务过度扩张和承担风险。
(4)维持市场信心。
(5)为银行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