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军队文职考试申论热点:公文之上行文规则考点提炼
一、上行文是啥?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向所属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文。比如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行文,主要包括请示和报告。
二、上行文规则有哪些?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得抄送下级机关。上行文要避免多头主送,所以在写上行文时,主送机关只有一个,但是可以抄送其他机关。
(主送:行文的主要对象,即要求主办和答复的单位,也就是对文件内容负有掌握、答复或贯彻执行责任的受文单位。通俗地说就是将公文送给需要知悉并帮助自己办理业务的目标机关;抄送:指除主送机关(上级、平级、下级)之外的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平级和下级机关。)
【举例说明】通常情况下,主送机关只有一个,有些时候,上级机关有2个的情况下,如果主送机关有2个甚至多个就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市财政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是省财政厅,同时其又接受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如果同时将请示主送给两个机关,而两个机关答复不一样,那市财政局就会陷入混乱,所以正确的做法是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并在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使得上级机关之间可以商量后再给自己答复。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举例说明】如市财政局为建造大桥向省财政厅申请拨款行文之前需要先经过市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发文,如果未市人民政府点头,拨款申请下来却没法用于造桥就会出现混乱。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举例说明】如武汉市出现疫情后需要封城,于是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发请示,事关重大,如果湖北省人民政府拿不定主义,可以向国务院请示,但相比国务院,湖北省人民政府明显更了解武汉市的疫情情况,所以需要提出倾向性的意见,而不是直接将武汉市人民政府的请示原文转发。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举例说明】请示与报告虽然都是上行文,但是依然有区别,写请示后需要上级及时批复,如果一文多事,上级便无法知晓到底哪些该同意哪些该不同意,在行文时容易出现混乱,为方便上级清晰地了解自己请示的意图,必须一文一事。同时,如果报告中夹杂请示,就是文种混用,是公文中的大忌。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也就是公文一般不主送负责人个人。
【举例说明】简单地说,就是机关对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给湖北省人民政府行文,不能以武汉市长周先旺的名义向湖北省人民政府行文,武汉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向湖北省省长王晓东行文,更不能以周先旺的名义向王晓东行文。无论是发文还是收文必须以机关名义。
【备考重点】
1.上行文主送机关只有1个
2.请示必须一文一事
3.行文时一般需要以机关的名义对机关行文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向所属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文。比如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行文,主要包括请示和报告。
二、上行文规则有哪些?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得抄送下级机关。上行文要避免多头主送,所以在写上行文时,主送机关只有一个,但是可以抄送其他机关。
(主送:行文的主要对象,即要求主办和答复的单位,也就是对文件内容负有掌握、答复或贯彻执行责任的受文单位。通俗地说就是将公文送给需要知悉并帮助自己办理业务的目标机关;抄送:指除主送机关(上级、平级、下级)之外的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平级和下级机关。)
【举例说明】通常情况下,主送机关只有一个,有些时候,上级机关有2个的情况下,如果主送机关有2个甚至多个就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市财政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是省财政厅,同时其又接受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如果同时将请示主送给两个机关,而两个机关答复不一样,那市财政局就会陷入混乱,所以正确的做法是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并在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使得上级机关之间可以商量后再给自己答复。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举例说明】如市财政局为建造大桥向省财政厅申请拨款行文之前需要先经过市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发文,如果未市人民政府点头,拨款申请下来却没法用于造桥就会出现混乱。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举例说明】如武汉市出现疫情后需要封城,于是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发请示,事关重大,如果湖北省人民政府拿不定主义,可以向国务院请示,但相比国务院,湖北省人民政府明显更了解武汉市的疫情情况,所以需要提出倾向性的意见,而不是直接将武汉市人民政府的请示原文转发。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举例说明】请示与报告虽然都是上行文,但是依然有区别,写请示后需要上级及时批复,如果一文多事,上级便无法知晓到底哪些该同意哪些该不同意,在行文时容易出现混乱,为方便上级清晰地了解自己请示的意图,必须一文一事。同时,如果报告中夹杂请示,就是文种混用,是公文中的大忌。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也就是公文一般不主送负责人个人。
【举例说明】简单地说,就是机关对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给湖北省人民政府行文,不能以武汉市长周先旺的名义向湖北省人民政府行文,武汉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向湖北省省长王晓东行文,更不能以周先旺的名义向王晓东行文。无论是发文还是收文必须以机关名义。
【备考重点】
1.上行文主送机关只有1个
2.请示必须一文一事
3.行文时一般需要以机关的名义对机关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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