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家电网公司招聘笔试真题考试练习解析(174)
就是单靠题干中给出的对该定义的解释,并不能帮助我们区分各选项之间的差异,这种情况下怎么样进行选择呢?脑子一热随便一蒙?这是下下之策,建议大家遇到这种题目时,不妨回到题目开头,仔细分析一下被定义项,或许我们可以从中轻松找到答案。
以下面这道正确率极低的题目为例:
例题1: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混淆行为的是 ( )
A. 某县“大队长酒楼”自创品牌后声名渐隆,妇孺皆知。同县的“牛记酒楼”经暗访发现,“大队长酒楼”经营特色是,服务员统一着上世纪60年代服装,播放该年代歌曲,店堂装修、菜名等也具有时代印记。“牛记酒楼”遂改名为“老社长酒楼”,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
B.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C.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D. 广州市某中学发表声明,称某开发商为促进楼盘销售,在未向学校求证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承诺,该楼盘住户的子女可免试进入该学校读书
【解析】:由题干可知定义的要点是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A项是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B、C两项都是以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D项是做出与实际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对比之后似乎每一项都属于混淆行为,单靠题干所给的定义并不能选出答案,这时就需要我们重点关注“混淆行为”这个被定义项了,什么叫“混淆”,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分不清楚两个事物,这叫“混淆”,比如说市面上常见的阿迪王,就是在混淆视听,试图让消费者误以为这是阿迪达斯,而如果说商家卖的是盗版阿迪达斯,上面就印着阿迪达斯的标志,写着adidas字母,这就不能叫混淆消费者了,而是在赤裸裸的欺骗消费者,这也就是D项和其他三项的唯一区别,这所中学擅自做出不实承诺,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但并没有混淆消费者,让消费者把该楼盘当作是其他某个开发商的楼盘,所以不符合该定义。其他三个选项都是让消费者把品牌a误认为了品牌b,属于商家的混淆行为。相信通过对这道题目的分析,大家已经注意到了“被定义项”的重要性了,我们趁热打铁,再看一道经典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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