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国家电网人才招聘基础知识模拟题(199)
【考点】法律 刑法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3.甲准备杀死乙,在携带凶器去往乙家的路上遇到联防人员检查,因害怕返回家中。甲的行为属于( )。
A.杀人中止 B.杀人未遂
C.杀人预备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本题严格意义应为犯罪中止。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或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本题中甲因害怕而返回家中,自动放弃犯罪,故认定甲为犯罪中止。本题答案为A。
【考点】法律 刑法 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4.小明(10岁)的父母在车祸中死亡,其外祖母年老患病,无监护能力,与小明的舅舅共同生活。小明的哥嫂拒绝担任监护人,则下列可以作为小明的监护人的是( )。
A.小明的外祖母 B.小明的舅舅
C.小明的哥哥 D.小明所在的居委会
【答案】C。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故本题C选项正确。
【考点】法律 民法 监护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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