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要“占天时”,就要协调城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间的关系。我国城镇化建设急速发展的同时,各地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生态系统不断退化。诚然,城市化是工业化的产物,但二者并不等同,若是城镇的高楼林立伴随的是工业污染的肆无忌惮,那将无城镇化质量可言。因而,实现新型城镇化,要着力于非工业化的城镇化模式,各地区要着力推进传统工艺创新及产业化、开发自然及人文旅游资源、完善各项基础服务,大力发展如传统工艺创新、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园、旅游等非工业化产业,以此带动经济发展、实现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要“得地利”,就要协调城镇用地与农业用地之间的关系。城镇化,先决条件是有发展用地。当前,我国粮食安全仍面临严重威胁,但耕地面积却随着城镇化建设而不断减少。我们不愿看到一些盲目扩地、强行拆迁的现象频频发生,但若城镇化演变成新的圈地运动,将会带来耕地危机、诱发社会矛盾,对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构成巨大威胁。因而,确保粮食耕地安全,要科学规划城镇发展布局、拓宽城市功能区的内涵,而不是粗暴地扩张领域、兼并农郊用地。
新型城镇化要“求人和”,就要协调好“新市民”的身份转换。城镇化,从根本上讲是要实现人的城镇化。随着城镇化建设发展,一些农民拥有了新身份,习惯了田间垄头生活方式,他们一时间难以转换意识、转变身份。农民进城后,或是囿于自身的知识技能难以在城市中找到工作,或是保留的乡村生活习惯难以适应城市节奏,更有甚者在精神及上产生失落与敌意。对此,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通过职业技术培训、心理关爱及辅导帮助“新市民”完成身份及心理的全面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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