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关于高等学校自设专业、交叉专业类别认定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各高校自设专业、交叉专业的专业类别原则上参照其所属一级学科认定。如,电气工程(专业代码0808)下设的电气系统检测与控制(专业代码0808Z1)、电力工程经济与管理(专业代码0808Z2)、电力信息技术(专业代码:0808Z3)、智能电网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代码:0808Z4)、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专业代码:0808J1)、电磁环境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08J2),均属于电工类专业。对于未列入专业库的其他自设专业,可由应聘者在简历登记时申请增加新专业,我公司将定期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
201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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