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国家电网公司网站招聘考试资料(360)
消费品测评的种种乱象让消费者乱花渐欲迷人眼,不仅无助于消费者理性选择,反而会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陷入困惑,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不公正的评价也会妨害公平竞争,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消费品测评中的漏洞还给一些不法交易留下了可乘之机,容易使一些测评平台成为被商家操纵利用的营销工具或“平事”工具。
消费品测评不同于普通的消费者评价。依据《消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也就是说,任何一名消费者都有权对相关商品、服务的品质、功能、消费体验等进行批评、评论,这种测评权是无门槛、无条件的。但消费品测评平台居于第三方的位置,不是普通的消费者,所做出的评价也不是基于消费关系,而是基于一定的商业关系,有的平台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营利行为,实际上,这种消费品测评类似于一种对商品或服务的“鉴定”。所以,消费品测评应该具有规范性、严谨性、权威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消费品测评不能成为“乱评”,有必要给消费品测评戴上“法律笼头”、“标准笼头”。立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应该通过完善法律、出台细则或解释、制定行业规范等途径,明确消费品测评的性质、边界和法律后果,明确行业准入的主体资格、条件和门槛,明确测评的方法、范围和标准,明确退出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和“乱评”的法律责任,明确监管部门,用规矩约束规范消费品测评行为,保障测评的公平与质量,推动测评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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