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国家电网公司招聘时政热点资料(371)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这是立足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又一个重大战略决策,第一次把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上升到全局高度,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技术工人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对进一步提升技术工人经济社会地位、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然而,技术工人总量严重不足、年龄断层,结构问题突出、人才断档,部分青年人排斥技术工作岗位,缺乏主动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创新能力不足等现象依然严重,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瓶颈。目前,我国7.76亿就业人员中,技术工人只有1.65亿人,占就业人员的21.3%,而高技能人才仅有4700多万人,仅占就业人员的6%。尤其是适应新技术新产业发展趋势的技能人才堪称匮乏。这两者比例远低于美、德、日等制造业强国。分析原因,归根到底在于技术工人的待遇水平低、晋升渠道窄、社会地位低、职业荣誉感弱。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意见》围绕技术工人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等环节提出政策措施,全方位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待遇是技术工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调研发现,制约技能人才工作积极性的主要障碍包括“工资收入低,与技能水平、实际贡献不匹配”(50%)、“工资收入与管理和技术人员相比不公平”(52.4%)、“社会地位整体偏低,缺乏职业荣誉感”(63.1%)、“技术工人考核评价制度不科学”(42.9%)以及“对企业经营和国家治理没有发言权,处于被管理的地位”(31%)。《意见》要求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三大待遇”——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不仅高度关注物质激励,在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标准和增幅、年资工资制、年薪制、股权期权激励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而且牢牢把握不断丰富增长的需求,在政治待遇、社会地位、职业荣誉、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都要求给予优先待遇,这意味着高技能领军人才可以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样的待遇,这也是全社会对高技能人才“高贡献岗位”的承认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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