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9年国家电网招聘考试经济学备考(385)
地方性法律法规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11月1日开始实施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近日已颁布,并将于11日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共8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临时标识申领及使用的具体时限,临时标识申领、补领、换领的相关流程等内容,并明确规定未申领临时标识及过渡期后,违规上道路行驶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办法》明确,临时标识适用于11月1日前购买,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对已经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自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目录外电动自行车,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向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自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不再发放临时标识,未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西安市食药监局已经印发《〈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相关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将全面禁止吸烟。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后该所主要监督宾馆酒店行业的禁烟工作,目前大型宾馆酒店禁烟执行较好,但一些中小型宾馆酒店仍存在漏洞。《办法》正式实施后,该所将协同区县卫生监督部门积极执法,履行监督、劝导和处罚责任。对于个人和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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