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国家电网网上营业厅招聘考试热点(387)
去年6月,年近四十的深圳市民王女士,因婚后10年未育,于是通过网络,在付给孩子母亲胡女士3万元后,领养了一名2岁女孩。但领回家不久,孩子被查出患有先天性脑白质异常,目前尚无法根治。在花费2万多元将孩子送医且效果不佳的情况下,王女士要求对方领回孩子并退款却遭拒绝。无奈之下,她最终选择报警。尽管胡女士在警方调解下领回了孩子,但称无钱退还,只写了一张借条给王女士。(2月25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通过网络领养小孩似乎愈加方便。就如记者上网随机查访,即“巧遇”一宣称“免费领送礼品包邮”的QQ群。不过,他们所谓的“礼品”,非指一般物品,而是“待价而沽”的小孩。“包邮”自然不假,但“免费”则是噱头:胡女士为此付了3万元;而记者佯称要收养,也被要价6万元。当然,这些“不义之财”无一例外都冠以了“补偿”之名。
显然,仅就其对送养小孩“明码标价”且动辄数万元这点来看,已远非是所谓“灰色交易”,而是地地道道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更何况,此类“送养”可谓满布陷阱。即便是相关QQ群,也不得不承认,其中“65%送养的都为病儿,10%属骗取钱财,只有少数是真心送养”。就如王女士“网购”的这名2岁女孩,对方声称“活泼健康”,接回家发觉“既不能走路,也不会说话”,直至送医才知患的是“不治之症”。其实,王女士还算是“幸运”,倘若对方成交后立马“消失”,等待王女士的,很可能是“自吞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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