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9年国家电网社会招聘考点汇总(392)
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公布后,已经存在的超标车今后还能不能上路行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16日对此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性能接近摩托车,实质上属于机动车。如果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上道路行驶,会带来潜在法律责任风险,如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会承担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样的法律责任。(1月16日中新网)
近日,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按照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半数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变成“机动车”。这就意味着,在一些控制机动车的城市,这些“机动车”就没法上路了。在没有控制机动车的城市,车主也得领取牌照、驾驶证等才能上路行驶。但超标电动自行车没有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进行注册登记,这就意味着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想像机动车那样领照上路也是不可能的。
电动自行车变成机动车,这个“锅”不能甩给车主。试想,有关部门如果早一点出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那么,电动车生产企业就会按照规范去生产,如果不按规范去生产,那后果只有由厂家自已负责。如果民众明知有这样的规定,而仍然购买这种超标电动自行车,那后果由车主自负。但长期以来,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没有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具备生产机动车的资格。由于现有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缺陷、国家标准之间衔接不够等原因,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生产、销售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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