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考试常识(394)
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征程中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对于促进开放型经济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去年11月10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中指出,自由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因此,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旨在通过强化贸易便利化核心功能,同时构建更加便利和自由的金融、投资和人员流动的政策环境,形成开放水平最高的新载体与平台参与全球经济竞争。
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自由贸易港是具有强大贸易功能的新载体
自由贸易试验区与自由贸易港二者之间有哪些区别?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自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设立以来,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贸易便利化、投资管理、金融开放和政府职能转变等各个领域开展全面改革创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为新时期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而自由贸易港是特殊经济功能区。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先后设立过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经济功能区,成为我国吸引外资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载体与平台。其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我国境内,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现有六种模式: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因此,建设自由贸易港,不是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简单升级,而是要对照国际典型自由港的通行做法,通过深化开放创新,实现对我国原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境内关外”监管模式的全新超越,形成具有强大贸易功能的新载体,为推动我国对外贸易转型和提升国际贸易竞争力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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