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电网电话招聘考试笔试资料时政热点(320)
笔者近日参加了由中国教育学会组织的“全国民办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研讨会”,深刻感受到了地方教育部门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愿望强烈却力不从心的现状。目前,具体如何监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尚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定,各地在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时,仅能在转录国家关于民办学校相关政策法规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延展。除了缺乏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支持,还存在包括职责划分不清、人手不够、缺乏执法权等问题。
面对一个市场规模高达几千亿,参与人数上亿,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庞大市场,有关部门又不能放任不管,可是真要管起来,并且管好,确实不容易。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看似是一个老问题,实际上却是一个新问题,没有先例可循,各地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发展状况也不尽相同。在缺乏顶层设计的情况下,各地不能靠等待,必须结合地方民办教育培训市场发展情况,积极探索,敢于亮剑。
以成都为例,该市成立了由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组成的联合执法队进行联合执法,对无证办学、虚假宣传、安防隐患、违规赛事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除了清理历史遗留问题,多部门还联合发布了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在一些核心问题上,划出了清楚的红线,提供了依据。比如,明确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教育咨询公司,不需要前置许可,但是不能从事教育培训业务。
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亟需顶层设计。首先需要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校外培训教育的性质、地位和管理规范。其次,要健全民办教育培训行业监管制度,明确对不同类型的培训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教育部门的归教育部门,工商部门的归工商部门,文化部门的归文化部门,在厘清部门职责的同时,加强工商、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此外,还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尤其是发挥行业协会与第三方专业评估作用,支持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建立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内的监督、保障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作为行业监管以及执法的专业依据,从而规范机构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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