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国家电网人才招聘考试备考技巧(406)
经过核查,若是图书宣传信息真实主管部门就应当将该本图书的宣传信息纳入白名单,通过政务网络实现全国共享,允许出版商继续使用该宣传信息的内容,敦促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完整标注与“最”相关的信息,例如某本图书进入畅销榜的特定发行时期、发行市场,防止对消费者构成误导。
接下来,主管部门还应依照《广告法》第八条,确保商品广告信息是准确、清楚、明白的,不会让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仍以图书营销为例,科学、经济管理等类别的一些图书,出版后曾有过畅销记录,也曾广受好评,但之后却被揭露指出存在较为严重的内容不实,观点框架整体过时,学界及公众评价已经整体翻转。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版机构仍然选择性的援引过去的好评记录,无论是否使用“最”字样,都可以界定为有违“准确、清楚、明白”原则,应当予以纠正。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依照《广告法》的立法原意,完整理解执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来分析处理相关的广告争议及投诉,相当繁琐。在主管部门尤其是出版机构较为集中的北京市的区县工商部门,在职业打假人密集投诉的压力下,主管部门很可能并不愿意以审慎原则来应对处理这类投诉,而更可能选择向出版机构及市场销售机构施压,要求其更改广告宣传,并给予处罚。后一种处理方式,对于主管部门当然是省时省心,却让出版机构以及热衷于买书读书藏书的消费者头痛不已。
实际上,《广告法》生效前,通过图书销售价格战已经成功聚焦大批买书顾客的主流电商平台,为了避免出现法律风险,一些图书展示页面已经将所有的“最”字改为了“*”,《最佳欧洲小说》变成了《**欧洲小说》,《洛杉矶的最后一日》变为《洛杉矶的*后一日》,令人啼笑皆非。尽管如此,据报道所述,字典“最新版”、文学绘本“画风独特”、儿童科普书“科学是送给孩子最好的礼物”都被举报盯上。
这些做法的出现,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职业打假人唯利是图。此前,职业打假人盯住了很多产品领域的虚假宣传、质量问题,要求依照法律条款获得惩罚性的赔偿,其举动虽然争议不断,但仍被相当程度上理解为有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迫使商家、厂家守法,从根本上将有助于维护公共利益。
所以,关于职业打假人盯住出版机构广告推介中,有关术语涉嫌违反《广告法》规定的举报现象,舆论应当聚焦在《广告法》相关条款被错误、分割、孤立执行,从而导致了监管执法中对于绝对化话语适用范围的扩大。而今掀起的这番争议,也需要转向推动立法机构、主管部门细化释法,建立图书类商品广告宣传合规审查的规范流程,确保主管部门的分支机构能够较为便利而又不违立法原意地执行《广告法》第四条、第八条和第九条。
文/常龙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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