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电网电话招聘考试笔试资料热点(332)
了然以上背景,对下面这些新闻也就见怪不怪了:“广州一小区最贵的停车位卖到110万元”、“郑州车库最高卖到70万”……“炒车位”之暴利,并不比炒墓地来得少。但问题是,如此炒法,合理合法吗?尽管从《物权法》而言,只要有了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就有权出售小区车位,但车位销售显然不是完全市场自治的范畴。一则,车位是居家生活的必需品。车位算在房价里,才是真正的国际惯例。把民生刚需拿出来炒作,起码有悖市场正义。二则,各地其实早已出台相关规定,明令禁止了“囤车位”行为。比如早在2009年,杭州市就出台关于车位租售管理的相关规定。比如《上海市关于商品房项目附属地下车库(位)租售问题的暂行规定》更是详细要求:小区车位只可以在小区业主之间交易,不可出售给小区以外人员;一户业主只可以购买一个车位;小区车位不可“只售不租”等。问题是,对市场主体恶意“囤车位”等乱象,执法若是和风细雨,恐怕并不能吓倒暴利之心。
作为住房配套基础的车位,即便要单独拎出来作价,也当遵循市场法治逻辑。“囤车位”的生意火了这么多年,如果工商与住建等部门再不及时出手,中介掷千万“打包”买走小区车位的故事,恐怕真要绵绵无绝期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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