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国家电网公司招聘考试时政热点(438)
作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贺震
在生态环境部前不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指出:群众举报是问题线索的“宝库”,所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的梳理分析,特别是重复举报问题。
公众举报污染,既是义务,也是权利。构筑人人参与、个个监督的生态环保社会共治格局,重奖污染举报是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不仅需要落实政府与企业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实现社会共治。公众广泛而有深度的参与,生态环保社会共治大格局的构建,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的力量源泉。
笔者认为,重奖污染举报,既彰显了政府鼓励生态环保社会监督的决心与诚意,也是构建生态环保社会共治大格局的重要举措。
奖励举报有功者,是政府依法应当作出的行政行为,对此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也明确要求:“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设立有奖举报基金。”对污染举报有功者,当奖则奖,是政府正当履职的表现。
实行有奖举报或有奖征集线索,对社会影响大的疑难案件实行重金悬赏,是刑事犯罪案件侦破过程中一条十分重要的经验。许多地方将这条经验引入污染防治领域,出台了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规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多地纷纷修订有奖举报规定,大幅度提高奖励的额度。实践证明,拿出真金白银重奖污染举报,可以彰显政府鼓励公众参与、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有助于激发公众举报环境污染的热情,从而构建起群防群治、众志成城的生态环保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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