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 沈体雁;北京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中国城市治理创新联盟政研室主任 张庭瑞
北京,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的大国首都,肩负着现代化城市治理的特殊历史使命。构建和完善首都现代城市治理生态体系,通过科学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平台,推动城市管理向精治、共治、法治为基本特征的城市治理转型,是保障首都科学高质量运行、逐步形成良好城市治理生态、推进北京成为未来国际化强国首都的基础。
构建首都现代城市治理生态体系的背景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将“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写入国家政策。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城市管理”理念及运行模式存在的显著理论和实践弊端,倒逼“城市治理”在国内外不断兴起和发展。
国家政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建设和管理好首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以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从精治、共治、法治、创新体制机制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到2050年,全面形成具有首都特点、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现代化超大城市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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