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环境与民生相互促进,为增进民生福祉赋予新的内涵和时代要求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生态环境在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权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从过去“盼温饱”到现在“盼环保”、从过去“求生存”到现在“求生态”,期盼享有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习近平同志立足发展新阶段和人民新期待,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既要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需要。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生态文明领域的生动体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内涵。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就要坚持环境与民生相互促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建设生态文明既是民意所指,也是民生所求;既能增进民生福祉,也能让群众公平享有发展成果。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切实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还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良好的生态环境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既人人受益,也需要人人参与,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要把握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导向,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讲清楚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民生、生态质量就是生活质量、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环境的道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者、支持者、参与者。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动员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健全生态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依法、及时、客观、全面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和环保目标责任,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和奖励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鼓励人民群众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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