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参赞天地化育的生生意识蕴含着最深层的生命思考和生态伦理。所谓“生态”,可以解释为生命与生命、生命与各种环境要素之间的关系状态。中华民族自古崇尚好生之德,《易经》称“天地之大德曰生”。在先民的思想意识中,大千世界万物有情(有灵),不但人类、动物、植物有生命,山岳、河流、渊池、洞穴、土地等也都有生命,认识自然、对待环境皆以生命为本,崇尚和谐包容。《中庸》云:“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这既是一种思想境界,也是一种德性追求。这种生命关怀既不局限于自我,亦不独施于人类,而是“恩泽广及草木昆虫”。
其三,中华民族一直认为天地生养万物,故称“天父”“地母”;土地是生命的根本,故《管子》云:“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莞也。”土地本身也是有生命的,需要不断滋养。所以,先民极重“养地”“养田”,世世代代不敢懈怠,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自然根基因此得到维护。令人赞叹的是,这一伟大成就乃是通过废物循环利用获得的。最晚在商朝,中国农民就开始积肥施肥。那时的人们已经知道人畜粪便及其他生产生活废物皆有“余气”,随意弃置则污秽不堪、恶臭难闻,用作肥料却能“变废为宝”“化恶为美”,得废物“余气相培”“地力可使长新壮”,配合多种经营,且能“相资以利用”“相继以生成”。
丰厚的生态文化积淀是中华民族的珍贵遗产,也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这些重要论断,是对中华传统生态文化的提炼和升华。我们要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系统整理中华传统生态文化,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发挥其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作者王利华为南开大学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02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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