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明属于政治文明,是一个国家法治活动的制度产物和文化结晶,凝结在人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思想观念、制度体系、文化传统和行为模式中。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建设不能与该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脱节,而必须同步推进,不断增强与其他文明发展的协调性,在提升法治文明水平的同时促进其他文明建设的制度化、定型化。如果将文明划分为器物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那么,法治文明进步在这几个层面上都会有所体现。改革开放40年来,法治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发生了重要变化,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文明也获得蓬勃发展,在器物、制度和精神三个层面均取得丰硕成果。
器物层面的法治文明体现在法治的物质保障体系中。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实施有赖于足够的物力、财力和人力支撑,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着法治文明发展水平,经济社会的发达程度影响着法律规范的完备程度。立法、行政、司法活动都需要充足经费,还要有足够多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和不断输送法律人才的健全法学教育,这样才能保证法治体系公正、高效运行。物质保障越有力,法治文明的发达程度通常也越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物质保障体系明显改善,政法机关的基础设施、办公条件、办案经费和工作人员收入等都有很大提高。科技发展也为法治实施提供了大量便利,为解决法治实践中的问题提供了高效便利手段。比如,执法记录仪的运用,提高了执法的公开透明度,让执法监督更为有效,使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执法有了技术保障。法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新媒体技术推进智慧审判、阳光司法,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效能。可以看到,改革开放40年我国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为法治文明进步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