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设机构,任事委责,甚至将之前一些被“默认”为临时性、议事性的机构常设化,体现了打破旧有条条框框的改革思路
改革方案中很多“地方特色”机构,注定没有先例可循,没有成熟的经验可照搬,需要拿出精气神来,以更大勇气、更大担当种好“试验田”
山东市级机构改革方案陆续通过;辽宁启动县级机构改革,鼓励“自选动作”;江西首个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发布……新年伊始,继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获得中央批准之后,市县机构改革提上日程,改革大潮逐渐拂向基层。
从目前各地的机构设置来看,较好体现了中央要求的“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比如在建中的河北雄安新区,遵从“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的原则,只设置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等7个内设机构,一间办公室能集中高效地办理十几项公共事务。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省份因地制宜,在设置机构中选择了“自选动作”。比如,辽宁省组建了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为打造海洋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设置了省海洋发展委员会;广东省组建了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等等。这些创造性的改革成果,保证了地方的组织弹性,以多样化的地方党政机构设置,应对多样化的地方现实。
因事设机构,任事委责,甚至将之前一些被“默认”为临时性、议事性的机构常设化,体现了打破旧有条条框框的改革思路。此前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目前各地机构改革中涌现出来的这些“新面孔”,既是因地制宜推进改革的体现,也可以看作探索经验的“试验田”,体现了“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结合的改革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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