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长春中院执行局法官收到了一面被执行人送来的锦旗。送来锦旗和感谢信的是一起执行标的额上亿元案件的被执行人,作为是一家民营企业,本身拥有足以抵偿债务的优质资产,仅因经营过程中遭遇暂时性融资困境,未能及时偿还债务。长春中院在对涉案资产评估、拍卖程序依法推进的情况下,努力寻求双方诉求的平衡点,最大程度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套,最终促成被执行人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这起案件顺利执结,既帮助申请执行人快速、足额实现了债权,又使作为被执行人的民营企业避免伤筋动骨,恢复造血功能,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为切实解决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全省法院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对重大、复杂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实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联合执行和提级执行,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同时加强执行干警谦抑、审慎、善意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计“长远”佑“民生”
——保障再精准
12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批准,作为东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法庭,长春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专门审理吉林省辖区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和驰名商标认定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纠纷案件等。
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既是我省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的有力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服务保障吉林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一年来,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主导作用,密切结合吉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实际,通过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探索创新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理程序和审判规则等审判实践,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88件,有力提升了权利人的获得感和群众满意度。
绿色发展是当今社会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不仅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更是关系到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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