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挖细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获得感。
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继续保持对“四风”露头就打的凌厉态势,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利问题,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注重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庸懒散拖、消极应付、弄虚作假以及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等问题,推动求真务实蔚然成风。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确保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创新是改革开放的生命,也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自我革命的重要法宝。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课题,必然要求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用时代发展要求审视自己,以强烈忧患意识警醒自己,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在应对风险挑战中锻炼提高,在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中净化纯洁,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一贯自觉,体现了在发展中完善自己和以完善自己推动发展的辩证统一,对纪检监察机关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要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进程中来把握,增强忧患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进纪检监察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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