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文艺作品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创造能力和水平。吸引、引导、启迪人们必须有好的作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也必须有好的作品。所以,我们必须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形成“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之势。优秀作品并不拘于一格、不形于一态、不定于一尊,既要有阳春白雪、也要有下里巴人,既要顶天立地、也要铺天盖地。只要有正能量、有感染力,能够温润心灵、启迪心智,传得开、留得下,为人民群众所喜爱,这就是优秀作品。
——《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15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23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艺创作迎来了新的春天,产生了大量脍炙人口的优秀作品。同时,也不能否认,在文艺创作方面,也存在着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存在着抄袭模仿、千篇一律的问题,存在着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的问题。在有些作品中,有的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有的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以丑为美,过度渲染社会阴暗面;有的搜奇猎艳、一味媚俗、低级趣味,把作品当作追逐利益的“摇钱树”,当作感官刺激的“摇头丸”;有的胡编乱写、粗制滥造、牵强附会,制造了一些文化“垃圾”;有的追求奢华、过度包装、炫富摆阔,形式大于内容;还有的热衷于所谓“为艺术而艺术”,只写一己悲欢、杯水风波,脱离大众、脱离现实。凡此种种都警示我们,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
——《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15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24页
“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有容乃大、无欲则刚,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大凡伟大的作家艺术家,都有一个渐进、渐悟、渐成的过程。文艺工作者要志存高远,就要有“望尽天涯路”的追求,耐得住“昨夜西风凋碧树”的清冷和“独上高楼”的寂寞,即便是“衣带渐宽”也“终不悔”,即便是“人憔悴”也心甘情愿,最后达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领悟。
——《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15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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