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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0年国家电网人才招聘税法基础考试内容(488)

来源: 2019-03-06 09:03

 参考答案:(1)房地产开发成本指纳税人开发房地产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点评:本小问考查房地产企业新建房扣除项目的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是历年考试的重点,经常在简答题或客观题中考查,要对此内容予以特别重视。

房地产企业新建房扣除项目

(2)根据税法规定,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的,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项目已竣工验收,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为90%,在85%以上,所以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点评:本小问考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和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要对比记忆。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3)按照下列步骤计算土地增值税。

(1)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35000万元。

(2)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

15000×(1+3%)×50%×90%=6952.5(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0×90%=81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600×90%+(6952.5+8100)×5%=540+752.63=1292.63(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350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金额为:

(6952.5+8100)×20%=3010.5(万元)

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6952.5+8100+1292.63+350+3010.5=19705.63(万元)

(3)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

35000-19705.63=15294.37(万元)

(4)转让房地产的增值率为:

15294.37÷19705.63=77.61%,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5)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5294.37×40%-19705.63×5%=5132.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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