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不言而喻。近年来,我国在税制改革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税收制度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减税降费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税收制度不仅要更好地筹集财政收入,在为人民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方面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同时,税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还要更好地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总的来说,税制改革应兼顾税收的经济属性、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和市场统一。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围绕优化税制结构,加强总体设计和配套实施,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快健全地方税体系,提升税收立法层次,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框架,加快建立现代税收制度,助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定新时代税收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增强税收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破除税收制度、税收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巩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不断完善税收治理体系、补齐税收制度短板,巩固拓展税收制度改革的成果,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第二,积极稳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放在了财税体制改革的首要位置,同时在税制改革部分明确提出了“健全地方税体系”的要求。这要求我们要调整税制结构,培育地方税源,加强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逐步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完善地方税种,根据税基弱流动性、收入成长性、征管便利性等原则,合理确定地方税税种,还要扩大地方税权,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根据税种特点,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
第三,全面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把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结合起来,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力与责任、管理与服务、前台与后台、税种管理与风险管理这几个关系,不断增强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深化税收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手段措施改革创新,把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管理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税收现代化加速前行,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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