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化民众的健康管理,大力发展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破解医疗资源不平衡难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解决基层医院在人财物等资源上的短缺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在人才培养、资金保障上提供大力支持,让基层医院能够承担起公众健康“第一守护者”的职责,并理顺双向转诊机制,真正让分级诊疗制度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是破除各级医院“以药养医”。需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变“以药养医”为“以技养医”,取消医院药品加成政策,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给予患者一定程度的购药自主权。同时,继续推动药价市场化改革,保证廉价“救命药”的市场供应。
【范文】
用法治营造和谐医患关系
来源: 人民日报 白龙
“有理无理,闹大了再说”,是一些人遇到医患纠纷时的想法;与之相应,“有责没责,赔点钱得了”也是一些医院处理纠纷时的态度。今后,这样的做法将被叫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滋事行为制止前不得调解、纠纷责任认定前不得赔钱。
近年来,因医疗问题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已经成为社会新闻中的一个类别。从围殴医护人员,到花钱雇医闹、强迫医生下跪,医疗领域的暴力事件和违法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痛点。任由这一现象发酵,不仅将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破坏医患之间的信任,也将滋生社会戾气,让非理性的行为在社会中蔓延。正因如此,四部门此次出台文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惩处涉医犯罪,不仅剑指“花钱消灾”,更力图建立一个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谐的医患关系。
不可否认,对有些医院负责人而言,“花钱消灾”是最简单的一种问题处理方式,只要对方喊出的价码能够承受,就巴不得“赶紧打发他们走”。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模糊了法理上的是非,看似“简单快捷”,实则埋藏了很大的隐患,变相鼓励了一些无理取闹甚至职业医闹的产生。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医院现场处置能力不足造成的。医生都是知识分子,让他们承担职责之外的纠纷处理,实在是强人所难。正确的做法,应该由相关机构对涉医事件做到充分预案、及早介入,确保事件从一开始就进入法治轨道。除此之外,还应推动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医疗纠纷调解体系,及时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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