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持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做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下降2%。加快治理黑臭水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企业作为污染防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环保责任。改革创新环境治理方式,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对需要达标整改的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一关了之。企业有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污染防治一定能取得更大成效。
这两年相对前面几年雾霾要少了很多,但是一入冬雾霾依然影响我国多个地区,给大气环境、群众健康、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为此,多个城市实施机动车限购政策,部分地区实施限行政策。少开汽车、绿色出行已成为社会共识,每个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为减少汽车污染、创造美好环境做出应有贡献,但这并不能成为城市管理者推行限行限购政策的依据。
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落实减排承诺。
近年来,中国逐步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制订“史上最严格”《环保法》,树立不可逾越的生态红线,着力改善突出的大气、江河污染等环境问题。事实上,也取得了一些成果,比如整体蓝天数更多,重度污染天数逐步下降等等,但是与群众的需求差距还比较到,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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