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作为中华农耕文明留存下来的重要文化遗产,承载着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和不同民族的文化信息,被称为“文化的活化石”。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连接着过去、现在与未来,承载着中国人的乡愁和对美好生活的期许。但在开发与保护中却出现了诸多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如何发掘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提高传统村落的民俗文化含量、保持地方可持续发展,成为一个崭新却又艰巨的课题。
当前对于传统村落“大拆大建”、“拆旧建新”“同质化,各类仿古街、民国风泛滥”等乱象,陷入了“保护性破坏”怪圈,一方面使传统村落的物理空间不断压缩,附诸其上的文化符号不断破坏和遗失,另一方面传统村落文化岌岌可危,造成当地政府形象模糊化、社会认同危机。
之所以存在“保护性破坏”的问题,一是某些地方政府保护及法律意识淡薄,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和政绩工程,规划不科学、不明确,大拆大建、一刀切,不懂的处理短期商业利益与长期文化的效益的关系;二是对于传统村落保护主体责任不明,使得开发保护中出现谁都能管,不知道谁管的问题。
最后,为了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掘工作,让村落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我们需要明确保护传统村落的责任主体,摒弃传统住建部主导,环保文化旁观的心,加强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公益诉讼为主要手段,对破坏传统村落的行为进行惩治;在挖掘与开发村落时,应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提升群众的参与感,可以通过听证等形式吸收民众意见;各地政府在保护开发中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不要照猫画虎,一刀切,要发展地方特色;还应增强村落自身“造血”功能,发展乡村经济,吸引人才和资本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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