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国家电网公司考试公共基础知识(693)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从这个意义上说,上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女子获刑3年半,落户资格因此被取消,可以算是严重事故背后的29次轻微事故之一。如对这次轻微事故掉以轻心,以未造成交通事故与人员伤亡就轻判甚至一笔带过,或有更多类似行为上演,直至下一次“公交坠江事故”出现。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行为犯,而非结果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如认为干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没造成严重后果,似乎就“没事”,实质是不懂法。不仅是严重误解,而且觉得“无所谓”的人,更可能将自己置于违法犯罪、害人害己的边缘。
如有人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不理解”,就会引出另一个问题——全面依法治国,不懂法的隐患很大。普通人虽然不能像法律专业人士那样精通法律,但至少要知道哪些“红线”不能触及。这也给新一轮普法教育带来了启示。普法宣传教育要更接地气入民心,在公交车上更要突出 “文明乘车,安全出行”的中心主题。
笔者认为,某些乘客感知不到法律,全然不知一旦抢夺方向盘,即会面临牢狱之灾,应当检讨的,何止是人心,还有我们僵化刻板的法治宣传。我们既要避免口号式普法,又要超越“拉横幅、发传单”的传统套路,必须创新方式方法,使普法工作入耳入脑入心。例如,针对抢夺方向盘频发事件,在法宣时可以概括为“方向盘,不可夺;轻者拘,重者囚”…… 德润人心,法安天下。这里的法,不是纸面规则,而是行动中的法。从这个意义上说,普法宣传任重而道远。
文/陈祖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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