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方电网考试招聘培训心得(664)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通常指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冤有头债有主,可是动物伤人我们是无法追究动物的责任的,动物在法律上属于人的财产,故主要由管理人和饲养人承担责任。我们一般分为两种情况考虑,一种是普通主体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一种是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对于一般主体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一种典型的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张三家的狗咬伤了李四,就要对李四的受伤负责任。同时法律还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也就是说,张三家的狗被关在笼子里,一般情况下没有攻击人的可能,而李四为了要赔偿,故意将手伸到笼子里逗狗,致使手臂被咬伤,这就属于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即使没有学过相关规定,就按生活常识来判断,此时让张三负责任也是不公平的,故饲养人不承担或减轻责任。同时注意,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况,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也会引起动物损害赔偿。例如,张三家的狗栓在院子里,李四经过,以石子砸狗,狗暴怒挣脱绳子攻击人,未咬到李四,而是咬到了王五,这样一来,变成了张三的狗咬伤王五。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发现,实际上过错方在李四,也就是第三人,这是应该怎么做呢。法律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本案中,王五作为被侵权人,既可以找狗主人张三,也可以找真正的过错方李四要求赔偿。而张三作为饲养人赔偿后也可以找过错方李四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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