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们讲了有关刑法的适用范围,了解了关于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适用中国刑法的问题,今天我们要讲的是犯罪的构成要件当中的犯罪主体,说的是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样的精神状态之下能够构成犯罪的问题。于此相关的真实案例也有很多,一些年龄很小的孩子杀人的案例也是触目惊心,比如说:12岁男孩家中杀害亲生母亲:在湖南沅江泗湖山镇,12岁的男孩吴某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母亲打后心生怨恨,在家中持刀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残忍杀害;13岁男孩强暴女孩获释后再杀人:2004年,黑龙江13岁的男孩赵力宝强暴了同村14岁的女孩明芳。但赵力宝由于“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很快被释放。被害人家属诉诸法庭,经审理,黑龙江省通河县法院判决赵力宝向明芳赔偿医药费等各种费用9021元。就在判决书下达一周后,赵力宝夜闯明芳家,当着女孩的面将其母宋惠丽杀害;13岁少年杀害3姐弟弃尸水井 :2016年7月18日,岑溪市诚谏镇13岁少年沈石昌因被家长责骂出走后,将当地一家三姐弟骗至偏僻小路,逼问他们父母放钱的地方在哪。由于三姐弟的哭闹让他慌乱,最终沈石昌将他们都杀害,并将尸体抛弃在一个废弃水井中。这些血淋林的案例把自然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也引发了对此类问题的广泛讨论,同时在各类考试中也是高频考点,所以我们更加需要熟练掌握这个知识点,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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