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20年广西南方电网人才招聘面试热点(769)

来源: 2019-09-05 09:13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1. 举行听证的条件

行政机关在将要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告知行政相对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由行政机关组织,但组织听证的时间无具体规定。这就意味着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行政相对人都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2. 听证程序

听证日期的告知: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

听证的方式: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案外人主持:听证会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听证笔录效力:听证笔录不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唯一依据。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