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0年南方电网电话招聘考试言语理解(772)
国家主席的职权
《宪法》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宪法》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宪法》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由此可以看出,国家主席作为国家的代表,实际上并无实质上的决定权,而依照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履行一些形式上的职责。
四、典型例题
1、(多选)下列国家机关的组成人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是()
A.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B. 国务院总理
C. 国家主席
D.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答案】ABD。解析:在最新的《宪法》修改过后,国家主席和副主席已经没有连任的限制。故本题答案选ABD。
2、(单选)下列属于国家主席的职权的是()
A. 决定特赦
B. 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C. 制定法律
D. 公布法律
【答案】D。解析:国家主席有权发布特赦令,但不是决定特赦,有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任务驻外全权代表,但不是决定,有权公布法律,但无权制定法律。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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