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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国家电网网上营业厅招聘知识点(801)

来源: 2019-09-27 08:59

小学生小刘(12周岁)邀请好友小崔(10周岁)和小冯(11周岁)前往学校旁的饭店吃饭。席间,小崔和小冯醉酒后因口角发生打斗。饭店老板孟某未上前制止。结果小冯将小崔打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小刘的父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小冯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C、饭店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D、小冯的父母和饭店应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C。解析:首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本题中,小冯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将小崔打伤,小冯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小刘并未实施侵权行为,其监护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故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饭店老板孟某见到小冯与小崔打斗而未上前制止,有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当选。最后,小冯的监护人和饭店并不存在共同侵权,无须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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